在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的讲话: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开创我县农村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2025年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党支部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农村广大群众的人心向背。希望同志们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珍惜这次学习机会,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学有所获。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使命担当
村支书是各个村的“当家人”,大家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在村里做事,对一个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乃至全县的稳定和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村干部,在对组织负责上,“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为群众服务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可以说是事无巨细,都要亲历亲为。方法得当,则事半功倍;方法失当,则事倍功半。这种情况就要求村干部必须讲求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对此,我想对在座的各位村支书村主任强调以下两个方面:要善于解决群众纠纷,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当前农村问题复杂,群众纠纷更多,可以说我们村干部要花相当一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解决群众纠纷,解决群众家长里短的事。随着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很多纠纷,小到婆媳矛盾、子孙不孝、邻居矛盾等,现在往往不是通过用“武力”来解决,而是来村委会调解,力求讨一个说法,这是好事,纠纷解决得好,上访就少。当然解决群众纠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一定的方法和艺术,群众纠纷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村党组织书记在群众中的威信。因此,我们在处理群众纠纷时应该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坚持原则。就是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村党组织书记调解纠纷时,要始终站在有理的一方,支持正确的群众,当断就断,不能模棱两可。更不能因群众多说两句,就改变立场和观点,或摇摆不定。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原则,办事不果断,群众是不信任的,也是解决不了纠纷的。二是要公正合理。村党组织书记土生土长,长期在本村生产生活,与村民低头不见抬头见,矛盾一方有时甚至是自己的亲人或长辈。所以调解纠纷时要“一碗水端平”,偏袒任何人都是很难开展工作的,很难把纠纷调解好的。事实上,只要你是公正的,在调解时就能做到理直气壮,你说的话才有用、才有说服力,群众也容易理解和接受。三是要敢于碰硬。有些村党组织书记,怕得罪群众,群众一有意见,就缩手缩脚,不敢大胆开展工作。绝大多数农民群众是纯朴善良的,是理解村干部工作的,但也不排除有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乱,认为敢闹事的有“出息”,敢告状的有“能耐”,有些群众明知自己没理,就是不肯认错,硬要以强压弱,以多压少。这个时候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就要敢于以硬碰硬,狠刹歪风,以“正”压“邪”。你越是怕,越是逃避,纠纷就越多,矛盾就越大,村子就越不团结,社会就越不稳定。办事要讲公心,提高当好榜样表率的能力。当好村党组织书记,尤其是要当一名受老百姓拥护爱戴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要有一颗公心。具体讲就是要做到公平、公道、公开。一要公平。有一句古话说得好,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意思是指老百姓不会因为我的能力强而服从我,但会因为我的公平而服从我。作为一名村党组织书记,不管是在党员中,还是在群众中,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必须做到一视同仁、公正公平。解决问题,处理矛盾要分清是非,公正裁决,切不能搞厚此薄彼,亲疏有别。二要公道。所谓公道,就是说在开展工作时,要依法、依照村规民约来办事,切忌想当然、拍脑袋决策。村干部如果办事不讲公道,就意味着以扭曲法律法规为代价,以损害大部分群众利益为代价,这是不可取的。如果这样,你在羸得了少数人赞誉的同时,却抛弃了大部分群众,也可能违背了法律。因此,要做到行事公道,主持公道,申张正义。三要公开。现在出现的一些农民信访,相当部分集中在村务公开方面。在调研中,我了解到,有些村虽然作了大量工作,办了不少实事,各项工作程序也是到位的,但由于公开不及时,或许公开不到位,群众意见就很大,上访不断,最后经过调查,也没发现村干部有什么违法违纪问题。我认为,这不能怪群众无事生非,当他们对村级事务无法了解或了解不全面时,他们有这样那样的猜测也是正常的,谁叫你不及时公开呢?可以这样说,公开也是干部最大的保护伞。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村两委要在公开上做好文章,通过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各项村务,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同志们,今天,利用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班的机会,和大家交流一下思想。希望大家刻苦学习,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得到一次解放,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一次提高。县委寄希望于同志们,相信大家一定不辜负党组织和群众的重托,一定能够带领群众加快乡村全面振兴的步伐,一定能够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开创我县农村工作新局面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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