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领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夯实生态责任,全面强化医疗领域的环境保护举措,按照县委办《关于印发X县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X〔2024〕X号〕要求,我局深入落实医疗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聚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持续抓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不断规范饮水安全卫生监督。现就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县卫生健康局承担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健康教育、生育支持等工作职能,全县卫健系统共有21个医疗机构和事业单位。其中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保安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均超过20张)以及疾控中心均配备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且运行状况良好,均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核并获得排污许可证。11家基层卫生院(床位数均少于20张)均采取化粪池投放消毒药剂的方式进行废物处理,并严格进行登记记录。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持续优化监管体系。我局将进一步会同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各产废医疗机构联合开展环保督导检查,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水质检测等技术培训,提升人员专业素养。三是进一步完善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预防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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