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2021年,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随后,省市区委先后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都明确提出:支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也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支撑。
一、以完善制度为切入点,推动监督“全覆盖”
坚持权责同步、制度先行,以规范化、体系化机制赋能人大监督,从监督对象、内容、力量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监督效能。
(一)拓展监督对象,做到应督尽督。一是着眼监督范围的广泛性,在常态化开展人大任命人员履职监督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人大选举和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办法》。这一举措促使监督对象从任命人员向选举人员拓展,实现了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无死角”,确保在届内实现监督对象的全面覆盖。二是注重监督对象的针对性,聚焦关键岗位与重点人员,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法院检察院关键岗位人员等纳入重点监督范畴,根据岗位重要性、权力运行特点,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提升监督精准度,确保监督资源高效配置。三是考量监督对象的动态性,密切关注人事变动,及时将新选举和任命人员纳入监督体系,建立新任职人员监督档案,跟踪记录履职轨迹,实现监督工作的无缝衔接与持续跟进,保障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三)培养创新意识,激发监督新活力。一是鼓励创新思维,营造宽松的工作氛围,倡导工作人员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定期组织创新工作研讨活动,鼓励大家分享工作中的创新想法与实践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启发,激发全员创新热情。二是探索创新监督方式,结合时代发展与工作实际,积极引入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拓展监督渠道。如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监督对象工作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开展线上监督平台建设,实现监督信息实时共享、监督过程线上互动,提升监督工作效率与透明度,以创新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对在监督工作中创新实践且取得良好效果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印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在全区人大系统进行推广应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激发监督工作新活力。
加强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持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为**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人大监督工作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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