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管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202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就做好区管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202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直各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
(五)反馈结果。
采取书面反馈、会议讲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及时反馈考核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应当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干部本人见面。各考核责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表彰奖励、问责追责等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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