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6.针对“对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区国库支付中心已在2023年3月发文清理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11月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清理单位代扣代缴银行账户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及时清理上缴存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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