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在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强调:“健康是1,其他是后面的0,没有1,再多的0也没有意义”“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加医疗资源,优化区域城乡布局,做到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人民健康,他深刻指出,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全市医保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深化医保改革,着力提升医保服务质效,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奋力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讲几点体会。

一、坚持全民覆盖,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保障基本、促进公平、稳健持续的原则,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围绕这一重点任务,医保部门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综合保障制度建设。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着眼“应保尽保”目标,织密织牢全民医疗保障网,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不断夯实。2023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5.2%。坚持大病保险“保大病”。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全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并通过合理调整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待遇支付比例、取消封顶线、对贫困人口倾斜支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二次报销”待遇。2021年以来,全市共赔付大病保险*万人次,赔付金额*亿元,大病保险减负功能不断巩固。坚持医疗救助“托底线”。将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脱贫人员等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行资助参保、医疗费用救助等措施,有效缓解困难群体因病致贫返贫问题。2021年以来,全市共实行医疗救助*万人次,救助金额*亿元,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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